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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2004年和别人打架被告故意伤害,拘留1星期,后取保候审没事了

我丈夫2004年和别人打架被告故意伤害,拘留1星期,后取保候审没事了 我丈夫2004年和别人打架被告故意伤害,拘留1星期,后取保候审没事了,但是他的档案上记录为高危人员,这样做符合刑法吗?现在十年过去了,这档案按规定能去吗?着急!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4-06-11 15: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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