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县城改造损害个人利益(急急急)
县城改造损害个人利益(急急急) 我的房子位于交通便利的三岔路口,当时在房子的墙壁上竖了一块80平米左右的广告牌,一直都在做广告,年收入大概16666元左右,现在县城改造需要把广告牌拆除,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把广告牌拆除,现在政府让别的商人投资在广告牌的位置新建一个LED商业广告屏,而且负责协调此事的官员跟我说,拆掉我原来的广告牌,没一分钱补偿,现在新建的LED屏也不能补偿。投资商答应我一年补偿我6000元,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找政府还是找投资商解决此事?政府规定投资商22号前要安装调试好,我现在拦停了,是不是违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zwykj……(广西-贺州)
提问时间:2010-11-13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