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和前夫结婚十二年,因性格不和离婚,其间共同购买住房一套,离婚前已公证给男方,离婚时,一切财产都给了男方,还带走一个9岁的女儿抚养,因为女儿不愿跟父亲生活,不到三岁的儿子给他抚养,离婚后发现他还隐瞒了十几万元存款,并且他根本照顾不好儿子,每次去探视儿子,儿子都哭着要跟妈妈走,现在可否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财产重新分配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花仙(四川)
提问时间:2010-11-12 21:5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13 15:01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财产分配方面如果能证明对方隐瞒财产了,可以要求重新分配。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2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0个回复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