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帮帮我吧 我该怎么办啊?这件事到底是公司责任大还是我的责任大啊?
帮帮我吧 我该怎么办啊?这件事到底是公司责任大还是我的责任大啊? 我是去年刚毕业,今年刚来北京的一名大学生,到北京后2010年5月24日进公司的,2010年10月12日离开公司的。当时进公司的时候公司就说是前两个月是试用期,薪水是1500元,转正后是1800元,因为我第一次培训没能参加上考核,所以公司第三个月没有给我转正,我想也怪我,所以就没说什么,但是第四个月我考核过了,公司又说让我完成两个招生任务之后才给我把工资调到1800元,但是让我把转正表填了,我也填了,这大概是9月份的事情,10月12号的时候我就提出离职了,(刚到公司的时候公司是说过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打招呼的)当时是因为家里有事情,我去请假,可是只给2天假,我回家就得十多个小时,两天不够用,后来我就问我们主任该怎么办,我说不然我就离职吧,主任说让我写离职申请我就写了,之后第二天就离职了,走的时候我问了我的工资什么时候给,公司的财务说等下个月10号大家一起发工资的时候给,我就一直等到现在,可是今天他确给我打了165快钱,还拿出来一工资条,上面写的基本工资800、餐补110、岗位奖金400、应发工资1500元,我以前从来都不知道我的基本工资是800,一直都只告诉我们是1500,而且北京的最低工资不应该是960吗?而且他把十一法定假日都没给我算钱,说是我自动离职的,所以那几天不给算钱,说是十一以后加上我上个月加班的两天一共是6天,按910除以22天算就给我发了165块钱,(我中秋节的时候还加了两天班,也没给我算进去)。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到底是公司的责任大还是我的责任大?难道我就只拿这165块钱就可以了吗?这样到底合理不合理?因为是我没提前一个月说离职,所以我不敢确定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我的错,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会会(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12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