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都没有外遇,从现在我起诉分居起就可以判离吗,主要女儿将会判给谁了
这种情况女儿会判给你的
你好
1、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应判决离婚;
2、女儿抚养权的争夺,要看多方面的因素。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小孩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起诉要举证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关于小孩抚养权也应当举证证明哪一方照顾小孩更为有利。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