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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算是法律上所说的“有特殊情况的”?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算是法律上所说的“有特殊情况的”? 孩子26个月了还在靠吃奶粉、垫尿布,对方没有工作、我因为带孩子也没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要求抚养费的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再稍微提高一点抚养费呢?也就是说这算不算所谓的“有特殊情况的”?2014年按照上海市的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具体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沈月月1(上海-金山区)
提问时间:2014-06-09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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