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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情况如下:07年再婚后男方出资购有一套房,一店面,女方没有提供任何资金,08年男女方合资开一家宾馆,其中所得收入全部被女方占有,被女方赌博输去,男方没有得到任何经济收益。13年宾馆倒闭,双方分开住。14年双方应感情不合决定离婚,但是女方提出要求就是在房子和门面期间必须分割其一。请问这样提出的财产分割是不是合理?男方还有一个孩子需要抚养,女方有一子女但是判给前夫了。针对这样的女方提出不合理的财产分割,是不是有点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谭子鹏(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14-06-08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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