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养老继承问题

养老继承问题 律师你好!A与B是二婚夫妻,B无生活来源,C、D是A之二子(CD各有子女),E是B之女,A与B结婚前已出嫁,B自与A结婚后一直与E及E的之女来往慎密,对A的子女CD及CD的子女不管不问,A与B结婚后购买住房一套,以B的名字登记,说是B出资购买,目前C因病去世,A年事已高,与D商量B的养老问题,D因B与E关系很好,即便为B养老也不会得到好处,B在百年之后很可能将财产赠与E,即不愿意为B养老。请问律师:如果A百年之后其房产一套存款20万元如何划分?如果D、E一起为B养老又能各得到什么财产?如果D、E以及C的子女为B养老将来财产如何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rank0……(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6-08 11: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