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否构成恐吓威胁罪?
是否构成恐吓威胁罪? 你好!我女儿在高二期间与同班同学谈恋爱,后因其行为怪异等其他原因分手了,但该男同学死缠不放,经常在微信或电话骚扰,我女儿就将其电话及微信列入了黑名单,他就拿其他同学的手机和微信多次侮辱、恐吓,吓得我女儿每次收到他的电话或微信都痛哭一场,原因是为什么认识了那么久,一场好朋友会这样对她,我女儿已将其送的礼物全部退还给那个同学,但其一直纠缠,并且索要一万元赔偿费,理由是他们俩人外出吃饭时他出的钱(这个没有电话录音)。我们作父母跟他本人及其母亲在电话谈过,要他不要再骚扰了,但其就是不听,特别严重的是高考前一天,他借用其他(同他要好)的微信侮辱我女儿,搞得她大哭一场,严重影响她的情绪。他那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ck77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6-08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