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五次以上非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扣车是否合法?
五次以上非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扣车是否合法? 本人是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本公司有辆轿车对外租赁,在租赁期间租赁人有5次非现场交通违法被交警拍照记录,在还车后租赁人还未处理。后车主在自己驾驶车辆时被交警以违反《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为由扣留。本人以为交警扣车不符合《交法》《行政强制法》《立法法》相关规定,请问律师我的想法是不是正确?是否可以行政复议或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7065……(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4-06-08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