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与非正规劳动组织发生经济纠纷,该组织已经注销,到底告谁?
我与非正规劳动组织发生经济纠纷,该组织已经注销,到底告谁? 我与东方书报刊浦东服务社签了承包合同,该服务社负责人将我的营业款帐务弄错,导致我直接损失人民币10万元,而该服务社早在2009年就注销了,2011年我将该服务社负责人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以营业款确认书复印件的签名为由判我败诉,二审法院以营业款不是打进负责人银行账户为由驳回我的复审申请,维持原判,高级人民法院以不能告负责人为由动员说服我撤诉,难道我的血汗钱就这样没有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mq369(上海)
提问时间:2014-06-07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