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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俩方因乡村土地纠纷原因,对方要挖则所,我方反抗,在经管区

我们俩方因乡村土地纠纷原因,对方要挖则所,我方反抗,在经管区 我们俩方因乡村土地纠纷原因,对方要挖则所,我方反抗,在经管区干部和国土所处理不准挖的情况下对方之后私下挖,我方去阻挠,在对方先动手打我方,反抗伤到对方,我方1人在劝架时也被伤到,对方另1个人故意去砸坏我家窗玻璃。派出所调查后只拘留我方,没拘留对方任何人。对方小伤包扎后自己去市医院住院共花2000元钱,我方也花1000元钱,派出所调解要我方赔对方钱不成便准对方挖则所。1个月后派出所来又来捉我方,不赔对方2000元钱就捉我方去市拘留10天,对方拘留5天。想问下,派出所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另外派出所说我方要是被拘留要就要交500元费,对方又不用交,这是否合理。拘留后还要怎样赔钱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4-06-0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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