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公司扣押房产证、房屋纠纷
公司扣押房产证、房屋纠纷 您好!!陈生跟方生原是广东医药集团的退休员工。1999年最后一次货币分房中,陈生分到了方生现在的房屋,而方生分到了公司开发的楼盘冠城,谁知道冠城烂尾。而陈生的房产证在公司扣押,陈生现在住的房屋又是公司原来再下一家人的屋子,人家之前也打官司输了拿回补偿费走了。经过十年,方生提出决定要住回现在的房屋不搬走,请问1、我可以以公司扣押房产证的名义拿回房产证吗?2、房产证我可以用不交吉的名义拍卖吗?3、我可以用1994年4月18日《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涉及单位与职工之间房地产纠纷法院应受理的几种例外情况。具体包括:房屋在分配过程中因职工擅自抢占待分配的房屋,单位诉请法院解决的;单位分配给职工的房屋被其他职工强占、被侵权人向法院起诉的;住用单位公房的职工离开单位后,与原单位为房屋的使用权发生纠纷,双方有协议或我市有规定的。这条件起诉吗??我们希望的结果是要回陈生所买的房子,不过单位根本没有条件给我们选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gicc……(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1-12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