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民工工资的纠纷
关于民工工资的纠纷 一个公司的工程承包给另一个公司,承包的这个公司的工程负责人私下把工程分包给民工老板甲(两个私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民工老板甲又把工程转给另一个民工老板乙,这个人接到工程后不按要求施工,质量也不行,原发包单位要清理我们这批人出场,民工老板甲就要我们一起的工人造了一大堆工资表去找发包的公司,以公司不支付民工工资为由找当地劳动局,要求发包公司付工资。实际我们这些人的工资总的只有100万元,但民工老板甲和乙为了想多搞钱,造了个200多万的工资,还增加了一些不是这个工地上的人的名字,让我们都签字,然后用这个工资表去劳动局让发包公司支付,不然就要往上闹。现在对方公司要告我们民工老板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还说我们这些在伪造的工资表上签字的人也要承担责任,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案例中,各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成立吗?如果成立,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对方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我们民工老板甲和乙犯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a399……(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6-07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