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孩子5岁在学校摔跤,在脸上缝针24针,嘴巴边上,学校
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学校承担医疗费,及其它相关赔偿项目,建议面谈,详细为你解答。
您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