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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购房退定金的问题

关于购房退定金的问题 本人于5月份时候交的购房定金,当时没有跟开发商签任何协议合同,开发商也没有预售证。现在六月初,销售通知去签合同(开发商此时已取得预售证)。但是除了正式合同,开发商还准备了一补充协议,里面有多条与正式合同描述不一致的条款,比如正式合同规定开发商到期未交楼180天内要每日付违约金万分之三,但补充协议将此条修改,未交楼不管多久,最多给我们补偿不超过万分之二;再如正式合同交楼时配套设施没有按合同规定配置的,60日内要配置好,否则需给予我们一定程度的补偿,但补充协议也将此更改,只表明尽快完善配套设施,而没有明确的期限。
如果我们要求更改合同条款而开发商不同意,那么我们可否根据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为理由申请退还定金呢?法院会不会受理并给予支持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in88(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4-06-0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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