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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后房屋过户是否缴纳各种税金?

夫妻离异后房屋过户是否缴纳各种税金? 专家好。05年夫妻存绪期间的一套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房产一套,房产证写的男方名字。08年协议离婚,孩子男方抚养,房子变卖后各一半。但因种种原因,房屋一直没有变卖。现在双方协议,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女方支付男方一定补偿款。如下问题:
(1)、如房本上直接写女方名字,象这种情况做过户,还须交各种税吗?是否需要一个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就可了;
(2)、想在房本上将女方名字和孩子名字同时写上,是否可行?之前咨询过房产交易中心,说是得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过户给女方,仅写她的名字;第二步是由女方把孩子名加上。那女方在加孩子名字时,是否要交纳税金?如交纳,是多少?
    以上问题请专家在百忙之中给予回答,越详细越好。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l625……(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14-06-06 15:53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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