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资协议
你好,设立公司程序复杂,建议从章程的草拟就开始律师介入。1,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其他财产;2,当然有风险,规避风险的最佳方法自己指派;3,可以。
既然是股东肯定得要出资,以什么出资的问题。对方指派财务人员有风险,自己指派也有风险,公司属于相对“资合”的组织,不是完全的“人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靠制度来监管,既能保持合作,又能按照规矩处理违规的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