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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债务纠纷

合同纠纷、债务纠纷 兰律师,你好!有债务纠纷求助于你。我是武汉市康视源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宋砚方,因2013年在武汉市代理销售福建林文视力健康笔发生合同纠纷,继而经对方同意退货而终止合同。但对方一直不予退货款和信誉保证金共11余万元.纠纷焦点是:原暨定公司半年完成3000套任务后即升为湖北总代理,并需增加3万元的保证金。在公司不到半年的运营期间,对方在湖北境内县市在没知会我公司的情况下,同样以省级代理为诱饵,又相继招了多家代理商,且同样收了保证金。当公司提出异议时,给予的答复是到我公司成为省级代理后,所有手续均转到你公司账上。在对方与下面县市及代理商所签年销量及奖励政策有悖于我公司按省级代理规划的政策时,公司为了及时拿到省级代理权,避免更多的有悖我公司政策的案例出现,征得对方同意,购满3000套产品,即要求对方办理省级代理授权和签订合同。而对方在合同方案中,除原定条件外,又要一次性用24万现金购买产品后,方可授权。对方的条件我们无法接受,只好终止合同。原信誉保证金2万,货款9万多,且原合同中有一条“退货按50%退款”(我当时签合同时误认为是5%)。现在是如何追回退款?能追回多少款?请兰律师指点迷津!
注:武汉公司法人是我儿子,原打算拿湖南省代理,因已有人代理,故专门在武汉为此注册了公司。现都回到岳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宋砚方(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4-06-05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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