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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持柴刀入室砍人应承担什么罪?

持柴刀入室砍人应承担什么罪? 6月2日晚8时许,对方到我老公所在的护林组(我老公是国有林场职工)询问另一名护林员的房间在哪(该护林员在4月份的时候抓获他偷盗国有林场的林木,处以了1600元的罚款),我老公就说他回去过节了,有什么事等他来了你们当面再谈,随后他就下楼了,我老公也拴好了房间门在房间看电视,可不一会就传来他的脚步声,对方一脚将门踹开挥刀就砍,幸被我老公用用撑住,只在左肩胛及左耳下划了两道几厘米深长长的伤痕,经鉴定属轻微伤,请问这种情况对方的行为构成刑事案件吗?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老公又享有哪些权益?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再次受伤的人(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4-06-0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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