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职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继续在上学,能否享受抚恤金供给
企业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范围,是指其生活来源依靠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供养的下列人员:
1. 祖父、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祖母、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5周岁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等)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学习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学习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孙子女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学习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失去的
原则上是不行了
不可以的。
抚恤金是一次性的,不能再次要求
已经成年的子女不能享受被抚养人生活费 下岗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母亲可以享受被抚养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