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同居10余年后分居房产分割问题
同居10余年后分居房产分割问题 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原告丈夫判刑,被告为离婚),于2000年1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期间未生育子女。2010年9月份,原告自己出资3万元,交纳购房首付款,银行贷款7万元。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偿还贷款2万元,现该房产价值约15万元。原告丈夫刑满释放后,原、被告分居,原告回到原丈夫身边。因房产分割协商不成,原告将被告起诉到法院请求分割房产。在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由于原告没有工作,被告承担了原告女儿近十年的抚养费用,另外,原、被告同居期间红白事收的七八万元的礼份子钱也放在原告处由她支配。想咨询一下律师,被告在房产分割中能不能胜诉?能分到多少的房产?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hq196……(黑龙江-鹤岗)
提问时间:2014-06-03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