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完全可以起诉对方,建议请律师帮助办理,操作的好,可以多要。 我的补充: 2014-06-03 14:50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肇事者现在已构成刑事犯罪。等案件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会通知受害者家属,提出民事赔偿。
可以要求追究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详情可致电。
可以提起诉讼赔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他有垫付的责任。
提起诉讼赔偿,建议找专业律师,可以获得最大利益,可以电联
强制责任保险是可以赔的。法院判决后随时发现其有财产随时申请强制执行
您好!
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涉嫌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
(四)交通费: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住宿费和伙食费
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都不会太多。
只能向法院起诉依法索赔。
你好,只能到法院起诉依法索赔。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可以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建议能来电详谈。
要求法院调查对方有无个人财产。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否则损失无法挽回。
你好,要求严惩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肇事者可能会主动赔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