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问题简单,过程迷糊,望耐心看完,先谢谢。
问题简单,过程迷糊,望耐心看完,先谢谢。 2008年8月,我在网上看到一家广告会展公司(假设名字为A)招人,我投递了简历,并被录用。
面试时却发现是一家培训公司(假设名字为B),老板说,这是A的一个下属公司,并说A是大公司,大老板在北京云云……
如果你以后工作出色,是可以推荐到总公司发展的。这样和我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合同。
工作期间无意中看到了A的营业执照,法人居然就是和我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老板。
并且发现B根本没有营业执照,A的营业执照里的经营项目也根本不包括B所从事的那些范围。
后来更了解到,实际上A根本就不存在,也当然不存在她所说的什么大老板,仅仅有一个执照而已。
但是我并没有深究这件事情,而是继续工作了下来。
两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结束后,也就是2008年10月,老板只是口头让我转正了,一直没有和我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这样没有合同又工作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期间由于工作出色,老板特别怕我跳槽到对手公司,匆匆忙忙和我签订了保密协议。
我要求老板支付我保密费,老板不同意,当时不想和老板闹太僵,就签了。
但是签了之后老板还是担心,一次找理由借我手机,实际上是偷查我的通话记录。
这件事情让我非常气愤。不过我并没有和老板挑明这件事,自己强忍了下来。
这期间还有一件小插曲,我挪用了老板个人支付宝账户里面的170元为自己买了一双鞋子。
本来是打算马上还的,但是阴差阳错把这件事情就忘记了,老板也一直没发现。
这两个月没有合同的日子结束后,也就是2008年12月,由于到了年底招生淡季,恰逢金融风暴。
老板让我以兼职形式在家工作,每周只要去公司报道一次就可以。
当然给的薪水远远低于正常上班的薪水。
并且和我签了一份兼职合同。
但是这兼职期间实际在家的工作量并不比在公司的工作量小,只是不用去公司而已。
为此我曾多次与老板沟通,未果。至此我彻底萌生离意。
过年期间老板更是故意找茬,说我在招生时留了自己的电话,这绝对是诬陷,我从来没留过自己的电话。
一怒之下,我说我不会再回公司了,要求结算应得薪水。
按兼职合同规定,并没有写明要交接工作,并且2月2号之前我就应该拿到薪水了,
但是老板以不交接工作为由,薪水一直拖到今天也就是3月7号还没有给。
期间多次与老板沟通,总是以种种理由克扣。
上面是事情的情况。我决定周一去“自首”,到公安局承认我盗用了老板170元的事情。
然后我决定去申请仲裁,主要在以下两点追究老板责任。
一,有两个月没有与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综合保险。我要求双薪的赔偿和两个月综合保险的赔偿。
二,最后一个月拖欠薪水,我要求50%-100%的赔偿。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如果仲裁失败,或者老板不执行仲裁结果,我要诉讼请律师的话
律师费大概要多少钱?
我是上海的,住徐汇,公司在长宁,有上海徐汇或者长宁的律师可以发表一下意见。
价格合适我会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失忆乔丹(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09-03-07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