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所有1切婚外性交,卖淫嫖娼是最没后遗症的1种,为什么还要收容教肓
所有1切婚外性交,卖淫嫖娼是最没后遗症的1种,为什么还要收容教肓 所有1切婚外性交,卖淫嫖娼是最没后遗症的1种,为什么还要收容教肓,6个月12年是什么概念,请问这个法律,法规是不是吃饭的人订的的?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上海)
提问时间:2014-06-03 09:52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毕丽荣律师
VIP
2014-06-03 10:11
这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110网律师
2014-06-03 09:59
规定不合理,已建议废除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翟方进律师
2014-06-03 10:01
不是很合理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孙新律师
2014-06-03 10:35
你好,不是很合理。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请问一下,如果因卖淫嫖娼被拘留罚款,而现存的男友是部队军官(团长),和他结婚会不会有政审,他会知道这
1个回复
有关涉嫌卖淫嫖娼
5个回复
组织卖淫嫖娼罪判处、缓刑后的罚金是多少
1个回复
卖淫嫖娼
3个回复
卖淫嫖娼
1个回复
卖淫嫖娼
2个回复
初次卖淫嫖娼。组织的中介人是初次有什么处罚
4个回复
网络介绍 组织卖淫嫖娼人员 让我怀孕了
5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