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附近村民不让抽水灌溉并动手打人致我方受伤
附近村民不让抽水灌溉并动手打人致我方受伤 5月26日早晨我哥与我叔叔到田地从渠沟抽水灌溉插秧,附近村民周某不让抽水并动手打人。周家三人致使我哥轻伤,我叔叔背部与头部遭周家用锄头严重捶打。事件当天我方已报警,派出所出警但只是称周家丧妻且不好说话之后无其他说法。事件当天上午,我叔叔忍者疼痛到乡政府求助,结果中午时分政府工作人员只是给村干部打电话去把人带离政府。事发已经一周了,派出所及乡政府均未就打人致伤与田地抽水插秧的事给出任何说法。28日因为此事我电话求助随州市信访办,信访办工作人告知我他们将督促乡镇府尽快给我们解决问题,如果派出所不解决让我们找随县公安局。29日村干部给我们说是周一(6月2日)来给我们解决问题。我叔叔因为严重受伤一直在新街医院治疗,在此农忙之际发生这样的事也耽误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因为南水北调我们2010年从十堰郧县移民至此,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只能寻求政府的帮助,如今政府一直未及时的给我们解决问题。在如此无助之时,恳请律师给我们指点,如果我们以诉讼途径解决此事,我们该怎么办?期待您的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wtim……(湖北-随州)
提问时间:2014-06-02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