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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涉嫌殴打他人

涉嫌殴打他人 一起工作的同事里有一个同事总是在背后跟别人说自己的坏话,然后有同事跑去跟我说那个人总是说你坏话,我就跑去跟他理论,旁边有一个同事推了他一下就导致了对方手臂被玻璃划伤了,可我马上就叫救护车了还出了医药费,对方的家人来了就马上报警了,还录了口供,受伤的同事有跟警察说不是我动手推他的,是另外一个同事推他,然后我还被派出所拘留了2天,警察后来说我涉嫌殴打他人还让我签了名,这样算不算是涉嫌殴打他人?需要赔偿多少?会不会留有案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kyxw(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4-06-02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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