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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退房违约金

退房违约金 您好律师,我是在10年3月20与北京融科地产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总房款是三百二十万左右,已经交付百分之30现金。由国家出台新政策导致我无法办理银行按揭,我也无能力全款支付。我的户籍还是外地的 提供不了纳税证明以及社保证明。我从4月出开始要求开发商退房可开发商一直拖延我,说他们还没有研究好方案,昨天我接到开发商通知说可以退房,不过要求我赔偿退房违约金,按照我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上的第十条规定,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1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贰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3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3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贰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7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好呀?是不是可以不交违约金还是可以要求减少金额。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c168(北京-通州区)
提问时间:2010-11-10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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