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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对方归还收条时归还了复印件,冒充原件,现在拿原件说钱已经付过了

对方归还收条时归还了复印件,冒充原件,现在拿原件说钱已经付过了 我以145万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按合同约定他先付70万房款给我,剩余的过户时再付。他如期将70万房款给我了,我打了收条给他。后来觉得收条不够详细,我又重新打了收条给他,他将原先的收条还给我了。可现在他又拿出那张原先的收条的原件,说钱已经付过了,现在他手上有两张七十万的收条,说140万付清了。后来我拿出他还我的那张收条,他说这张是复印件!可两张实在是一模一样,看不出丝毫复印的痕迹,且中介的章都是彩色的!请问这能证明他付了两次钱吗?他付70万给我时,是银行本票,我有存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EWAL……(北京)
提问时间:2014-06-0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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