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事后补签的合同是否合法及财务人员审核单据风险
事后补签的合同是否合法及财务人员审核单据风险 两个问题:
1、我公司06年新建了三栋厂房,当时厂房基本上是自建的,到现在还没有完工。现在他想把这个厂房的价值增加,想与一个工程建设单位签订一份价值250万元的厂房承包合同,然后由该工程建设单位给我司开具发票。请问这种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财务人员以这种单据进行核算是否算违法?如果是违法,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谢谢!
2、公司内部有一部分业务是老板以其它公司(这家公司跟我们现在所处的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的名义接的,然后老板通过设立个人私账户的形式对这块业务进行收支,但他要求我们财务人员对每笔业务的单据进行审核并签名,想咨询一下,像这类问题,财务人员如果在这类单据上进行了签名,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reami……(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0-11-10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