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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2014年5月18日,在安溪县的砖文路口与1辆逆行的摩托车相撞了
你好,我以2014年5月18日,在安溪县的砖文路口与1辆逆行的摩托车相撞了 你好,我以2014年5月18日,在安溪县的砖文路口与1辆逆行的摩托车相撞了,结果骑摩托车的人受伤了,后来我报了110,交警很快来现场调查了,也拍了照。事故是这样的:我是在机动车顺行车道正常行驶的,时速在30公里左右,在与1辆大货车交会的时候,突然从货车的后面驶出了1辆速度较快的摩托车,那情况无法避让,结果撞上了,对方受伤了,我急时将伤着送到医院治疗。我想请问1下您,我该负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4-05-31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