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在的老公是2012年结的婚,2013年买的房,当时因为我身份证丢了
可以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孩子抚养费
若离婚,要求分割房子
房子属于你们婚后财产,男方不能单方变卖房产,你可以起诉撤销买卖合同,并且在财产分割上可以主张对男方不分或者少分,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状况、孩子成长背景以及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来判决,另一方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支付抚养费,或者参照一方工资的20%到30%支付,并且2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孩子归你抚养,男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我的补充: 2014-05-31 17:19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你可以起诉里婚的。
你好,房子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是要平均分割的,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没有经过你同意 他无法卖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