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正当防为?
建议及时协商解决,感情纠纷引起,妥善处理吧。不属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至于伤情等级,建议去做专业权威的伤残等级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你好,可以定性为正当防卫,可以主张。
正当防卫目前司法实践不好认定,看看现在的判例,几乎没有因正当防卫而排除犯罪的,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形同虚设,呵呵,说多了伤心。
具体看实际证据情况而定,不过勒住脖子却咬伤尾指不太符合常理,具体最好聘请律师处理。
可能属于二级.应聘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