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这种情况应如何看待?

这种情况应如何看待? 房屋买卖中,付款交付房屋后,没有任何付款收条之类的凭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找对方要钱款(但没有表示解除合同),是否也是有理由的?不应被看做解除合同?事实上,该套房子至今依然由我住,这一行动是否也表明我并没有表示解除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再次注册同一……(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4-05-30 08:23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