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男方婚前买房子女方垫付少部分钱,后装修及买家具都是女方,婚后继续帮还房债,现在男方坚持要离
房产问题协商不成,会判给男方所有,女方负的款应折价还给女方,婚后还的按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与我或再次留言,若回答中肯,请给予采纳并好评!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4,如果孩子判归男方抚养,抚养孩子是女方的法定义务,她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男方不可以起诉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
请采纳。。。
你好!
首先,关于房子的问题,可以和男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房子很可能判给男方。
其次,可以为孩子和自己争取权益。
只要女方不同意 男方两年之内 无法离婚 承诺未履行无效 建议你保留还房贷装修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