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租房人伤人
租房人伤人 你好,我是一名房东,租我房的人在使用过程中,将窗户玻璃弄掉,将楼下一住户弄伤,租房人随之将其送往医院,并附了医药费,之后治完之后,受伤人要求转院做伤部按摩,租房人就不再出钱支付了,随后受伤人将租房人和房东告上法庭,要求精神赔偿和在骨科医院做按摩的钱。再了一次庭后,租房人受不了受害人的经常吵架,已经搬离,不知去向。受伤人现要求我们房东赔偿。请问我们房东能胜吗?有没有责任?现在受伤人一口咬定是窗户玻璃自己掉下来的,而且原来就是坏的。
我们应该在哪个方面进行反击?
(注:由于当时受害人没有医疗保险。所以做手术的时开的是别人的名字)
(注:已经做了伤残鉴定,结论是不购成伤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rkzh……(天津)
提问时间:2010-11-10 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