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途中驾摩托车追尾撞倒,属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根据以上规定,首先要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依法作出认定,然后根据认定的责任再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非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员工是全责或主要责任则不属于工伤。
如果不属于个人主要责任的话属于工伤。
您好,只要交警部门没有认定你主要责任的,则就可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