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律师你好,我在劳务派遣公司安排到1个厂做临时工,进去时经理说要做到3个月才可以辞工
向劳动局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有过试用期呢?未过试用期的话,提前三天通知工厂即可,若已过试用期,提前一个月通知工厂即可。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天
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