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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理赔纠纷

交通事故理赔纠纷 本人与一辆出租车追尾,我负全责,对方起诉我和保险公司,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决如下:"保险公司从交强险赔偿对方2000元(法院未说明这2000元是车损还是营运损失费),本人赔偿剩下的车损费11900元和营运损失费8700元。”于是我就赔偿了对方18600元。但我在本人的保险公司同时投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2条,于是我找到本人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结案之前,我咨询本人保险公司,对方声称只要出租车有合法的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客运出租车服务资格证等营运证明,我方败诉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全额赔付),但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只理赔了车损费,剩余8700元营运损失费保险公司以法院未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和营运损失费属于间接损失等理由,坚决拒绝赔付这8700,请教老师们,我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法院会支持我吗?胜诉的机率有多大啊?可以起诉的话,我都需要提交什么证明??

我的商业第三者险合同中第五条(三)中有提出: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请问这条规定(出租车有充分的收入证明和证据)可以成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营运损失的合法理由吗?在出租车有充分的合法证明下,他的营运损失费算是直接还是间接损失?如果找律师帮忙,费用大概是多少,怎么收取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壮我中华(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4-05-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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