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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怎么办呀???!!!!

怎么办呀???!!!! 叫一个朋友帮忙装了台电脑,当时是叫他配台5000元的,可是他却装了台6000多的,可是我又很急用,他要我先写张6000元的借条给他,不然他立刻把电脑带走,外加不把我借给他的相机(4000多元)还给我。

后来我发现真贵了不少,于是给钱时给了3000多元(其实也给多了)他,显示器(2000元)没有拆封不想要,暂时放在自己这里,借条暂时没要回来。再后来,他把显示器卖给别人了。可是我问他要回借条,他说丢了,口头说,就这样算了,绝对不会拿借条跟我要钱的。

可是后来,他竟然拿借条去法院告我欠他钱。我完全没理。

现在法院强制执行。

我拿录音笔偷录找他谈。
他说电脑实际上是7900元的,收了我3000多元,显示器我没要,就这样算了,我没欠他钱了。电脑用了一段时间了,其间换过件,都不记得换过哪些了,那张买机的纸也丢了,没办法证明电脑其实值多少钱。
他说告我是因为别的事(得罪了他)。他可以马上取消强制执行。可要是我再得罪他,他又会去申请。

我现在究竟是什么情况啊??!!!!该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euoy(广东)
提问时间:2010-11-0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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