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上班途中,车子翻了,全车工人都不同程度的受伤,我们这些受伤的工人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车子翻了,全车工人都不同程度的受伤,我们这些受伤的工人算不算工伤? 我们是一群农民工,在给中央企业修建铁路的单位打工,当时企业没有给农民工买保险,也没有签订合同,在上班才20天,大家上班工人像往常一样搭乘一辆工头租的长安货车去工地上班,结果还未到工地,车子翻了,全车工人都不同程度的受伤,是司机操作失误,交通事故责任书,我们工人无责任,我们所有工人有单位发的工资卡,我们受伤后,单位打了工资在卡上,现在我们所有工人都和单位连劳动关系都认定不上,原因是公司说我们是给他打短工,所以认定不上工伤,法律有这一条吗?打短工就确定不了劳动关系????就和单位没一点关系了吗?我们该怎么办?受伤后没医药费该找谁?谁会对我们负责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58363……(四川)
提问时间:2014-05-28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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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涛律师 VIP2014-05-28 22:14
您好,你们的情况属于工伤。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费等。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由于你们没有劳动合同,如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的,你们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追问:工头在出事前和中央企业签订了合同,那是早就完工了的,我们受伤的工人根本没去签了合同的那个工地做活,这出事工地是项目部的一位负责人叫工头去干活,也没签订合同,我们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确定劳动关系,仲裁部门说我们证据不足,驳回申请,我们起诉到法院,法院说我们打短工,不认定劳动关系,驳回申请。我们的证据一:单位叫工头带工人去办理了银行卡,出事后有中央企业给民工直接发放的工资和医药费和生活费。二:没受伤的工人证人证言,三:工头可以提供工人们的工资表,四:一位受伤工人在9月8日在工地干活,没有焊工证被当地派出所传唤到派出所的笔录,五:工地发电机要汽油,有单位提供的证明,盖单位有宣章,当地派出所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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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炜律师 VIP2014-05-28 22:44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认定下了,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了,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这个过程很漫长的。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多少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确定。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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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当认定工伤,如果单位不给认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认定。
追问:我们及时的上报给了当地劳动部门,他们说我们不符工伤,驳回请求,我们又上述出事时候的当地法院,法院说我们打短工不认定劳动关系,驳回请求,我们找到了当地所有政府部门,他们说,他们是中央企业,无权管啊!我们现在连医药费都没有,更不要说赔偿了啊!
回答:曝光,相信公道自在人间。
追问:当时急需医药费,我们所有受伤的家属找到单位,单位的一位财务总监说,他们也给习主席打工,你们去找习主席要医药费去,后来受伤的司机在单位讨要医药费时被“推倒”了,人们报警了,派出所的人来了,才要到了一部分医药费。
回答:现行集体的力量,老百姓的呼声,总有回应。
追问:遥遥无期的等待,更无力承担他现在的医药费,现在欠下一屁股的债,度日如年啊!前几天去了市信访办寻求帮助,办事人员原话“谁叫你去上班的,去找谁”唉。。。。。。。。。唉。。。。。。。。。。。。。公道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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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属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话雇主也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