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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与警察争吵判防碍公务罪刑事拘留

交通事故中与警察争吵判防碍公务罪刑事拘留 2014年5月23号甲方开货车撞到已方,两人协商不一致,叫来警察,由于已方情绪激动与警察争吵,也没有打架,当时在一条小路上没有摄像头也没有造成交通堵塞,现已方被判防碍公务罪在浦东刑事拘留,会被判刑吗,还有为什么会判刑事责任,而不是行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ixuwa……(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4-05-2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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