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像这样的案件应该要怎么处理?
像这样的案件应该要怎么处理? 事情情况是这样的 朋友昨天去报案,打他的两个当事人完全不承认,打人一方的两个人口供跟事情真相完全不一样,而且打人的两个当事人的口供也不一样,而且打人的那一方愿意协商解决愿意赔偿,你们说他们愿意协商解决而且愿意赔偿是不是承认人是他打的?否则他们为什么主动提出愿意协商愿意赔偿?按照这样的话,我朋友跟他们打官司,谁的胜算大点?而且公安局是启东本地的,我朋友不是启东的,从处理案子的警察嘴里可以听出他们有点偏向打人的一方。我朋友说一是让他们一次性解决给个合理的数目,二是先让他们付一部分医药费看鼻子其他的等鼻子看好再处理但是必须要打人的一方签下字据。警察说他们处理案子只有一次性解决的,不可能让他们先付一部分钱看鼻子看好再处理。你们有什么想法跟建议?希望你们帮帮我朋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ji……(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4-05-28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