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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要回来么
彩礼可以要回来么 我在今年4月经媒人介绍与被告相识,短暂相处后被告与5月4日提出要订婚,在订婚前被告对我非常的关心,说以后也会加倍对我好,在订婚当天说的也很好,说结婚以后把彩礼钱都拿回来过日子,并且什么活也都能跟着干,所以才给付她彩礼八万元,买衣服二千元,改口一千元,押轿一千元,点烟一千元(因点烟钱当时忘要,后来被告再三追要,是在婚礼上给的),共计八万五千元,因迫于被告尽快结婚,所以定于5月16日举办婚礼。
给付其彩礼后,被告要求什么都不买,所有的东西都用我家里原来的,因为考虑到以后彩礼都能拿回来过日子,也就同意了,举办婚礼的花销也都是我家出的,所以被告最大限度的节省了资金。而在婚后被告并没有把彩礼钱拿回来用于共同生活。
婚礼后被告提出不登记,35岁前不要孩子。而在婚后第四天被告就因为一点矛盾回娘家并提出不能过了,却以各种借口让我提出退婚,并且彩礼钱不予返还。在我再三要求下她以只能看家做饭,别的活什么也不能干为条件才勉强和我回家。
回来后被告也真的是什么农活都不干,一直是挑三拣四,整天的挑我毛病,捕风捉影,捏造事实,而且三天两头就回家,意在让我提出退婚,彩礼钱不予返还。
在6月17日被告回娘家住了近半个月后回来说肚子疼,于7月6日(或者7日)我陪她去五常市的镇医院做彩超检查说是卵巢囊肿,到这时我才知道她在一年以前曾做过一次卵巢囊肿手术,在这之前一直在刻意隐瞒。回来后于7月9日回娘家就不肯再回来。并且曾多次打电话、发信息向我要钱看病,我家已经因为给付被告彩礼而债台高筑,负债累累,现已造成生活极度困难,就连种地必须的农具都因为没有钱而一直没有买,确实是已经没有能力再给付其看病费用。
因被告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就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现在以还她姑娘名誉,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情为由,还以相威胁拒绝返还彩礼。我们相处短暂,以至于未能看清其真面目,遭受了如此巨大的经济损失,现生活已举步维艰,也给我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压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tss00……(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09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