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我租地,别人出资,共同经营蔬菜大棚,我是否有股份?这是转租么?
我租地,别人出资,共同经营蔬菜大棚,我是否有股份?这是转租么? 我在老家租了4家共68亩的土地,建蔬菜大棚,合同签订不能转租。后由于资金问题,其他人投资建棚。从建棚到现在几年过去了,我和投资方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开建前只是说明账目要清楚,雇用会计和财务,蔬菜卖客户(超市)。大棚建成后,我和投资方共同经营和管理,但账目和财务都是投资者一个人,偶尔买东西的票据让我签字,每年地户的租金都由我从蔬菜合作社支取,再由我发放给4家地户(蔬菜合作社法人执照为投资者)。连续三年,投资者给我打条,上写“给***租地的感谢费及工资***元”,并让我签字,支取现金,前几年我没有支取过任何所谓的“租地的感谢费及工资”或蔬菜收益分红。
请问我和投资者是否属于合伙人?还是为他帮忙租地,给他打工的?支取“租地感谢费及工资”能否说明我在其中有股份?我是否违反租地合同中不让转租的规定?违反了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gu……(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5-26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