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幼儿园和同学玩耍时无意把同学撞倒了,导致该小朋友骨折了
这是要由幼儿园负责的
你好,学校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你方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尽到管理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我的补充: 2014-05-26 15:45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你好,应该由幼儿园承担责任的。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你好 学校也要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无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发生的事故由学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