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村干部伙同他弟弟打伤人并住院治疗,事过50天到现在得不到处理
村干部伙同他弟弟打伤人并住院治疗,事过50天到现在得不到处理 2010年10月1日晚老家弟弟被村干部伙同他弟弟俩人无故打伤,住院治疗二周,花了15000元药费。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事发现场有几个外地人和打人的堂弟,外地人报复不敢出面做证,打人的堂弟在现场,可以做为证人吗?据说:他做的证是伪证,法律能够采纳吗?敬请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0-1……(北京-延庆县)
提问时间:2010-11-0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