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女方隐瞒身体情况和过往恋爱史,现男方提出分手可否要回彩礼

女方隐瞒身体情况和过往恋爱史,现男方提出分手可否要回彩礼 我和女孩子在对方的亲戚介绍下认识并订婚,起初订婚时对方父母信誓旦旦保证自家姑娘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女孩子也说自己没有谈过恋爱,没有和别人生活过,所以当时就没有去做体检,就给付了彩礼,后来体检发现对方感染过乙肝,还有其他一些毛病,而且不是处女,和别人在一起生活过,作为男人感觉自己无法接受,无法接受这种欺骗,现在我想提出分手,想咨询是否可以要回当初给付的彩礼,如果对方不承认怎么办??没有任何凭据,媒人也是她家亲戚
这属不属于是诈骗???可以报警处理吗???如果通过法院起诉,需要一些什么证据????如果起诉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对我的损失赔偿吗?对方的手机号码未经过实名登记,短信内容可作为证据吗?是否可以要求全额返还,为什么在当地咨询过律师说只能还一半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uyun4……(上海)
提问时间:2014-05-25 18:2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