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与二房东签,但房东违约要卖房,可否要回剩余房租?
合同与二房东签,但房东违约要卖房,可否要回剩余房租? 合同与二房东签订,她是整租下来的,我租的是其中一间次卧,合同要到2011年1月19号才到期,但房东突然决定要卖房,提出一个月的搬离时间,也就是2010年11月19号前搬离,我在11月6号就找到了房子并且搬离,我提出退还剩余半个月租金,二房东总是推脱说她和房东说好要11月19号交整个房子,所以拒不退还剩余房租,请问我的要求合理么?可以要回来么?因为是房东违约在先,且我与二房东签的合约上是甲方违约的话违约金是一个月租金的50%,而二房东签的赔偿违约金额是月租金的25%,
还有假如真的闹翻,是直接去法院起诉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uoer(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0-11-08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