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已生效,发现错误分割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已生效,发现错误分割权利。 我是辽宁省丹东市凤城的,二轮承包发现少地没分够数,找村镇的过程中合同被代签,并有虚填地块在合同中,于是申请了仲裁,要求按当时分地时的每人1300斤产量分得土地。
这时,仲裁委同村组用机动地雇用村民勘验,违背当初分地时的客观,虚量我的承包地块,测量结果:虽然有虚填地块,但结合测量数据总面积是够数的,裁定我与村组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但规定了“承包年限不变,起止时间不变,耕地地块不变”。
我不服裁定起诉,但法院没有受理,导致仲裁生效,之后,镇里没有督促村重新签订合同,而是以代签的、仍有虚填地块的合同内容,发土地证和发放粮种补贴,原因是“……耕地地块不变”就等于在被代签的合同上,写上我的名子。我觉得仲裁又继续侵害了权利,可是法院、仲裁委、政府,再也没有管这事的,不知道怎样才能撤销仲裁裁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一说(山西)
提问时间:2014-05-24 21:46